理工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公告
一、本院依據「國立金門大學理工學院院長遴薦、連任及去職辦法」,徵求本院院長候選人。
二、新任院長任期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8年7月31日止。
三、院長候選人應具備條件:院長候選人需具有教育部或國外大學教授資格,且在學術上有卓越表現並富行政、領導能力。
四、具本院院長之候選資格者,可自行登記參選或由推薦人連署向遴委會登記成為候選人。
五、登記參選之候選人或被推薦人應提出下列文件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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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院長候選人資料表。
- 院長候選人推薦表。
- 院長候選人連署表。
六、上述候選人資料(表格備索)請於115年4月20日(一)下午5:00前送至「國立金門大學理工學院院長遴薦委員會」收。
七、候選人請準備15分鐘之治院理念簡報,簡報日期時間由遴委會另行通知。
八、遴委會聯絡電話:(082)313501、E-mail:cse@nqu.edu.tw。